《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中,将高处作业划分为以下几类: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作业。
一、临边作业
1.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强条。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2.7节规定:
①临边应连续设置两道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m,并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严密。
②楼梯未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前,必须搭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
③旋转式楼梯安装防护栏杆同时,中空位置应每隔四层且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首层应设置双层水平安全网。
④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应在阳台临边处设置两道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
⑤楼层临边结构高度低于1.2m的,应按照临边防护标准搭设防护栏杆。
⑥确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或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禁止同时拆除多层洞口或临边防护,禁止垂直交叉作业。
二、洞口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规定:

1.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小于 500 ㎜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 500 ㎜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2.当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为 25mm~500 ㎜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当非垂直洞口短边边长为 500 ㎜~1500 ㎜时,应采用专项设计盖板覆盖,并应采取固定措施;
4.当非垂直洞口短边长大于或等于 1500mm 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三、攀登作业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应明确施工中使用的登高和攀登设施,人员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的上下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
2.攀登作业所用设施和用具的结构构造应牢固可靠;作用在踏步上的荷载在踏板上的荷载不应大于1.1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验算。
3.不得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操作层上不得使用梯子进行作业。
4.便携式梯子宜采用金属材料或木材制作,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 12142和《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 7059。
5.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应与水平面成 75°夹角,踏步不得缺失,其间距宜为 300 ㎜。当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接头不得超过 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6.折梯张开到工作位置的倾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 12142 和《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 7059 的有关规定,并应有整体的金属撑杆或可靠的锁定装置。
四、悬空作业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吊装,构件宜在地面组装,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吊装时,应在作业层下方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2.吊装钢筋混凝土屋架、梁、柱等大型构件前,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操作立足点等安全设施;
3.在高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或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应站在作业平台上操作;
4.当吊装作业利用吊车梁等构件作为水平通道时,临空面的一侧应设置连续的栏杆等防护措施。当采用钢索做安全绳时,钢索的一端应采用花兰螺栓收紧;当采用钢丝绳做安全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绳长的 l/20,并应控制在 100 ㎜以内;
5.钢结构安装施工宜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水平通道二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应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安全绳宜采用钢丝绳;
6.钢结构、管道等安装施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宜采用标准化、定型化产品。
7.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的构件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五、交叉作业
1.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的位置,应处于坠落半径之外,坠落半径见下表的规定,模板、脚手架等拆除作业应适当增大坠落半径。当达不到规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棚,下方应设置警戒隔离区。
2.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4000mm,高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6000mm。
3.处于起重设备的起重机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顶部应搭设防护棚。
4.操作平台内侧通道的上下方应设置阻挡物体坠落的隔离防护措施。
5.防护棚的顶棚使用竹笆或胶合板搭设时,应采用双层搭设,间距不应小于 700mm;当使用木板时,可采用单 层搭设,木板厚度不应小于 50mm,或可采用与木板等强度的其它材料搭设。防护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确定。
6.当建筑物高度大于 24m、并采用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两层防护棚的间距不应小于 700mm。
7.悬挑式防护棚悬挑杆的一端应与建筑物结构可靠连接,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6.4 节的规定。
8.不得在防护棚棚顶堆放物料。



















